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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塑胶跑道面层修缮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作者: 总务处     浏览数:347    分享到:


长安校区塑胶跑道面层修缮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X2025-2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校区塑胶跑道面层修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9.14万元,招标人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更换跑道和半圆区面层,不更换橡胶弹性层,局部基层修补(需更换橡胶弹性层) 跑道改成红色,半圆区浅蓝色聚氨酯面层。清理排水沟淤泥、沉砂井清理。沙坑更换沙子, 基坑重新做排水;铅球区投掷圈实木抵趾板更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校区塑胶跑道面层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校区塑胶跑道面层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精神要求的已赋码(请 各供应商自行检查二维码标签是否可正常扫描识读)的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 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0、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1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节假日、周休日除外)携带单 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 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公开磋商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纸质 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 8 层

七、其他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磋商;

2、本项目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 〔2022〕35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15号

联系人:尤玥颖

电    话:029-852018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 8 层 

联 系 人 : 聂肖、张亚娜

电    话: 029-86253389

电子邮件:  2059407584@qq.com

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5-07-22/2083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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