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36号)精神,经过个人自愿申报,材料自述,我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研究决定,拟推荐李红艳、张元芳两位同志为我校“陕西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1月7日~1月9日
联系电话:029-85251616
校长信箱:sdfzxiaozhang@126.com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