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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作者: 学校办公室     浏览数:920    分享到:

          一、 放假安排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校 2020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 共3天。

         二、 安全提醒

        1.目前,我国还是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在这特殊时期,家长们要身体力行,教育好孩子尽量不要外出。

       2.清明节祭祀祖先、表达哀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但是今年跟往年有所不同,今年的清明节扫墓需遵守2020西安市、咸阳市清明祭扫活动相关通告规定。

          三、 清明祭扫活动通告

国务院最新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西安市清明祭扫活动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防止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现就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集中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暂停举办集体共祭等活动。

       2.暂停开行清明免费祭扫公交车。

       3.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馆区人员进出管控工作,免费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服务。

      4.大力倡导市民开展文明祭扫,以家庭追思、撰文纪念、网络祭祀等方式缅怀先人。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

咸阳市清明祭扫活动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部、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复,现将2020年度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2.全面取消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厂矿等各类公祭、共祭等现场集体祭扫活动。

      3.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活动,由镇、村两级根据公墓规模大小和防疫、防火要求,灵活掌握,合理安排,安全有序进行。

     4.倡导市民以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劝阻在外地的亲友不要返乡祭扫。

      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在村、社区,公墓、骨灰堂等地点做好宣传工作。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希望大家在清明节假期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做到文明祭奠、低碳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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