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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自2007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面临的一次全面而深刻的重大变革,是一次课程体系的重新建构,是国家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课程改革处于核心地位。实施课程改革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国家课程方案强调改革应从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实施环境、发展性评价和课程自主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其要旨在加强课程的时代性、基础性和均衡性,突出选择性和多样性,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励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和有个性的成长,最终促使高中课程改革目标和“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一核心理念的实现。
《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导读》指出:“课程改革的关键在于实施,如何将新课程所倡导的理念转化成为实施者自己的信念或行动哲学,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课程改革实施中,教学又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在课改背景下,在高中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实践中,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广大教师面临着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如何准确的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的编制意图;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学科设置与编排;如何进一步明确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并把这些要求和具体学科结合起来;如何掌握新课程课堂教学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设计能力;如何形成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教学策略;如何在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中寻找新的结合点;如何把课改理念、目标、要求等落实到日常的教学实践中,促成教学行为的根本性改变;如何创设有效的课堂教学情景;如何促使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学习方式、学习能力的实质性变化;如何确定学生模块学习评价要素及形成学生发展性的学习评价模式;如何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等。这些问题既现实,又迫切,对于学校,特别是对于广大一线教师来说,必须加以认真地思考和解决。
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对高中课改工作非常关心。他强调指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给基础教育带来了崭新的课题,是我市普通高中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一心一意抓课改,聚精会神谋发展,努力形成我市的课改特色,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又快又好的发展。
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要求普通高中发展要以课程改革为契机,以课堂教学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依托教育科研,依靠专业支持,全面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品位,确保区域优势。
为落实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支持学校和帮助教师解决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市高中课改办制定和出台了适应我市特点的《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科教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教学建议及保障措施,以及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能力,增强教学效果的具体要求,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基础性文件。《指导意见》在宏观层面上具有指导教学实践、规范教学行为、提供专业支持的作用。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高中学科中心组成员制定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与《指导意见》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供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参照执行。学科指导意见包含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各学科结合自身特点,分别从“课程性质与定位”“课程目标”“课程结构与内容”“课程开设建议”“教学建议”和“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对高中教师的教学实践,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管理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课程改革,特别是学科教学改革尚处在探索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关于模块学分认定的要素及标准、教学的具体建议等不尽相同,存在着学科差异,基于“以校为本”的原则,我们对这些差异未作统一性要求,以更好地体现学科特色。由于制定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尚属首次,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期望广大教师及教育界同仁在使用过程中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市教育局基教处白成芳处长,肖号彦副处长主持了意见的制定、编审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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